关于申报2025年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7日 文章来源: 【字体:打印本页

  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和《辽宁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在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的基础上,辽宁省教育厅开展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经材料审核、实地考察和社会认可度调查等程序,沈阳市大东区4个县(区)已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拟申报国家评估认定,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沈阳市:大东区、沈北新区;

  大连市:中山区、长海县。

  公示时间从2025年77日至712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厅或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反映。

  监督举报方式:

  辽宁省教育厅,024-86896424,ddc.sjyt@ln.gov.cn;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010-66092048,ddjxxc@moe.edu.cn。

  辽宁省教育厅

  2025年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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