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教发〔2019〕78号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成立辽宁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辽宁省易班发展中心)的通知
省内各高校: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发挥网络在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方面的作用,促进网络育人合力形成,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委托建设省级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的通知》(教思政函〔2018〕13号)和《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启动建设省级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的通知》(教思政函〔2018〕29号)要求,辽宁省教育厅决定成立辽宁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辽宁省易班发展中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通过辽宁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建设,加强对全省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的统筹和协调联动,推动形成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同向同行的高校网络育人工作格局,以切实推动辽宁省各高校整合网络平台、丰富网络内容、建强网络队伍、推进成果评价,发挥网络育人功能。
二、中心职能
主要开展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强化顶层设计。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完善制度体系,统筹省内各高校网络思想教育资源、文化资源和教育资源,定期组织召开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会,优先选树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典型,推动网络育人顺利开展。
(二)繁荣网络文化。探索高校网络文化建设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全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等网络文化建设活动,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优秀网络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与传播。
(三)推动共建落地。统筹推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易班网和中国大学生在线在省内高校共建落地,着力推动辽宁大学生在线联盟、辽宁易班与省内高校校园网及新媒体平台统筹发展,开发特色项目,组织考核评估,推广共建经验。
(四)开展调查研究。开展网络育人相关理论和实践研究,开展高校师生网络思想行为的调研分析,开展高校网络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组织高校网络思政工作课题立项,推进相关著作和论文发表工作。
(五)培养网络人才。制定网络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定期开展培训,开展培育“网络教育名师”“校园好网民”等网络人才队伍建设活动。
三、组织保障
为系统推进辽宁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辽宁省教育厅成立辽宁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设立辽宁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辽宁省易班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一)辽宁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负责全面领导、顶层设计,宏观政策和机制体制完善,组长和成员由辽宁省教育厅和厅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组长:
唐国华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
李庆才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员:
张 迎 办公室主任
张 宏 财务审计处处长
李洪军 组织部部长
刘怀民 干部人事处处长
孔 峰 宣传部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部。
(二)辽宁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辽宁省易班发展中心)
辽宁省教育厅成立辽宁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辽宁省易班发展中心),在辽宁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委托沈阳建筑大学具体承建运行。中心主任由沈阳建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任,按照工作需要设置专职副主任1名、兼职副主任2名、专兼职教师4至8名。
沈阳建筑大学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落实辽宁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辽宁省易班发展中心)的组织架构、部门设置、人员聘任、工作场地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中心日常工作推进和人员考核工作。
省内各高校要参照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建设本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在本校党委的领导下,与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协同开展工作。
(三)加大支持保障
在科学合理利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拨付的启动建设经费的同时,省教育厅为中心建设提供专项经费支持,依托单位沈阳建筑大学配套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为中心发展提供所需的经费保障。
四、管理考核
省教育厅负责辽宁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辽宁省易班发展中心)的管理,同时接受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的检查和考核。依托建设单位沈阳建筑大学负责中心工作人员的岗位考核和绩效管理。
辽宁省教育厅
2019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