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教发〔2020〕12号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面向高三艺考生和高考复读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复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0日 文章来源: 【字体:打印本页

各市教育局:

  根据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以及教育部有关部署,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实际,经省领导同意,现就做好面向高三艺考生和高考复读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复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复学范围和时间

  此次复学的培训机构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办学许可证并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面向高三艺考生和高考复读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高考补习班)。复学时间由各市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和复学条件准备等情况综合研判后确定。高考补习班复学后不得面向非参加2020年高考的学生开展线下培训。

  二、严格复学原则

  1.坚持“三不”复学原则。落实教育部有关要求,在疫情未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复学,高考补习班的基本防控措施不到位不复学,校区安全和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保障不复学。做好复学风险形势分析与评估,确保依法、规范、有序、安全推进复学工作。

  2.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原则。审批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督促指导高考补习班制定具体复学方案及疫情防控方案,认真稳妥、扎实细致做好复学和疫情防控工作。

  3.坚持外防输入原则。降低疫情输入风险,认真落实“严防扩散、严防暴发,确保一方净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加强校区防控,防止疫情输入校区,引发疫情反弹。

  三、严格责任落实

  1.严格落实高考补习班法人主体责任。各高考补习班法定代表人是补习班复学及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春季开学总体工作方案》等4个方案,以及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开学复课后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复学的条件、防疫、教学、后勤、管理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复学万无一失。

  2.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高考补习班复学工作要坚持“市统筹、县落实”,“一地一策”制定高考补习班复学工作方案,并开展各项工作。

  四、严格逐人筛查

  1.各高考补习班要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全面详细核实师生员工(含后勤、安保人员)返校前30天内的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精准掌握所有教职员工的详细情况。教职员工隐瞒病史、旅居史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2.各高考补习班复学培训教师名单需提前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严禁名单外人员进入高考补习班开展培训。

  3.摸清目前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情况,做好返回人员的精准排查,细化隔离等防控措施,有效消除风险隐患。

  4.师生员工复学需跨市、跨省流动的,应提前通知有关要求和具体安排,提醒督促师生员工做好返程途中安全防护。高考补习班要做好外地师生员工返程途中的转运和集中接站工作。

  5.各高考补习班要在学生返校前组织教职员工(含后勤、安保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的方可返校、返岗。在学生返校后要对省内外重点地区学生实施至少14天的单独隔离,并按要求进行两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的方可解除隔离。对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校师生员工,要按照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和医学检测。

  五、严格验收标准

  各地要按照当地制定的中小学校春季开学条件验收标准,按照“准备到位一家、验收合格一家、同意复学一家”的原则,对申请复学的高考补习班逐一验收。验收合格后,要按照普通高中高三年级春季开学责任状格式和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并以市为单位报省教育厅备案,确保动态闭环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方可复学。

  六、严格闭环管理

  高考补习班要严格实行全程动态闭环管理,家庭居所不在当地的师生一律由高考补习班集中定点统一安排食宿;对居住在高考补习班外的师生,本人或监护人要签订校外安全防控承诺书,每天申报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放学离校后(含周末、节假日)的个人活动轨迹。上下学途中要做到补习班与住所“两点一线”,确保路途安全。

  高考补习班要根据班次错时错峰复学,对出入口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严把入口关,所有复学师生员工进入补习班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与复学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要加强宿舍值守管理,对进入宿舍的师生员工进行健康监测。

  七、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各高考补习班要自复学前一天起,通过“辽宁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日报系统”(网址:http://www.shkedu.com/,用户名由省统一编制、由各市下发,初次登陆密码为“111111”)报送相关信息(内容见附件)。各高考补习班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瞒报、缓报、漏报、谎报,要安排专人报送,专人审核,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每日报送截止时间为14时,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16时,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17时。不报送或报送不认真、敷衍塞责的,省教育厅将通知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线下培训。

  八、严格安全防范

  高考补习班要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做好卫生、食品、消防等各项安全工作。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做好教室、食堂、卫生间、宿舍等场所管理。要科学合理设置临时隔离室,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复学前要至少进行一次实地演练。要做好流感、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和分类指导。同时,要加强安全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九、严格联防联控

  高考补习班要确定一所定点联系医院,聘请一名医疗机构或疾控部门专业人员作为疫情防控指导员,加强对高考补习班疫情防控的专业指导,如发现师生员工有发烧、咳嗽、乏力等可疑症状或异常情况的,高考补习班要第一时间联系定点医院就诊。

  十、提高政治站位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考补习班要强化担当作为,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坚决筑牢安全防线。要强化督查督办,省驻地督导组要加强指导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对工作组织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问题突出、未经严格验收擅自组织高考补习班复学的市县有关部门和高考补习班,严肃追责问责。

  各市制定的高考补习班复学工作方案,请于复学前7天报送省教育厅备案。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相关情况,请随时报告。

  联系人及电话:裴宇鹏86906997,刘冬青86896457。

  附件:返校复学日报表(格式)

  辽宁省教育厅

2020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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