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教发〔2021〕77号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关于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内“双减”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1日 文章来源:辽宁省教育厅 【字体:打印本页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规范办学行为,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作业管理质量、课后服务质量,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校内“双减”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了《关于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内“双减”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关于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内“双减”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规范办学行为,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作业管理质量、课后服务质量,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校内“双减”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站稳人民立场、站位大局全局,强化政治引领,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力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多措并举减轻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作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目标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校内“双减”工作体制机制。2021年末,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覆盖率以及出台作业管理办法、建立作业公示制度、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实施“零起点”教学、作业时长达标、考试次数和成绩等级呈现符合要求的义务教育学校占比等项指标力争均达到100%,不断提升学生和家长对校内“双减”的满意度。

  科学研制义务教育学校“双减”工作指标体系,开展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双减”达标检查。2022年末,义务教育学校校内“双减”达标率力争达到100%。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课后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2023年,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部署要求,实现校内“双减”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评选一批“双减”工作先进学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显著减轻,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各地各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刻认识“双减”改革的重要意义。要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政治高度,在确保吃透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前提下,加速推进“双减”工作落实落地。要以“开学第一课”等多种德育活动为载体,强化过程育人,加强党史学习教育。要持续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不断缩小义务教育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差距。要坚持“五育并举”,推进我省大中小体育、美育一体化建设,加强劳动教育,因地制宜开展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教学与活动,克服“功利化、短视化”教育行为。省级教育部门将科学研制义务教育学校校内“双减”工作指标体系,对校内“双减”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检查。

  (二)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各地各校要加大教师培训工作力度,发挥教师作为第一资源在“双减”改革中的关键作用,全面加强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要认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岗位“大练兵”等活动,提高教师师德践行、专业教学和综合育人能力。要加强课题研究,提高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促进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双向提高。要做好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搭建教师教育成果展示交流平台,汇集推广优秀教育教学成果,激发教师成长内生动力。省级教育科研部门要在“双减”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制定工作落实方案,统筹全省各学科教学力量,研制各学科各学段课堂教学基本要求。要指导各地各校提高教学管理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明确教师课前、课中、课后教学任务,应教尽教,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三)提升作业管理水平。各地各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作业管理的政策要求,在巩固前期我省作业管理“十要求”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提升作业管理水平。要成立“作业设计批改指导组”,按照教学要求和规律,实施分层教学,设计有效作业,建立“作业题库”,提高作业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要严格按照“一科一辅”要求,规范学生教辅材料征订与使用管理,加强作业资料的来源管理。要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完善作业管理制度,在压总量、提质量、控时间方面下功夫。要建立各学科作业布置批改台账,学校每月、县(市、区)级教育部门每三个月、市级教育部门每学期进行全面检查,省级教育部门进行抽查,坚决防止作业负担过重问题反弹。对不亲自批改作业、违反“双减”承诺的教师,一经查实,严肃批评处理,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和职称晋级资格,情节严重的,调离教师岗位。

  (四)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各地各校要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增加课后服务吸引力。要创新课后服务内容,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探索多种课后服务模式。课后服务要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集体补课等,对违反课后服务相关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地方,严肃追责问责。各地要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资源、资金、人员队伍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可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将各地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省对下义务教育相关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分配的绩效因素,对保障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给予奖补。

  (五)提升数字化、信息化教学水平。各地各校要加强“数字校园”建设,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要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和各地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以及优质学校网络平台,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要引导学生用好线上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引导教师开展教学同步互动在线辅导答疑,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省级教研部门要充分发挥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教学名师等资源优势,持续开展“名师公益课堂”活动,形成辽宁优质教育品牌。对产生良好社会效果的公益课堂,省教育厅、省级教研部门将对主讲教师颁发“省级优质课”证书。

  (六)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各地各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要求,规范学校考试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要以教定考,严格控制考试难度,不出超纲、超进度和偏怪考题。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要成立“义务教育考试审核专家委员会”,义务教育学校各学期考试内容(除中考外)、考试次数等须经考试审核专家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方可实施。市级教育部门对本地区学校考试工作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对考试内容、考试次数、考试评价、考试结果运用中出现的问题,以及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其他方式“变相考试”、考试成绩排名等行为,应予以及时纠正。

  (七)加强家校社共育。各地要建立健全家校社共育机制,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有效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要鼓励和支持开设家长学校,倡导对孩子进行准确甄别,因势利导,依据孩子潜质潜能进行培养。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上门家访等形式,帮助家长转变观念,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和长远发展。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等社会资源,为学生提供多样化教育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要积极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参加户外活动、体育锻炼、艺术活动、劳动活动等,并将参加各项活动的表现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八)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各地要加大学校行政领导人员聘任制推行力度,进一步扩大学校在副校长聘任中的参与权和选择权,鼓励地方积极探索由学校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名、考察、聘任副校长,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设置内设机构,自主择优选聘中层管理人员。按照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中初级职称和岗位由具备条件的学校依据标准自主评聘,高级职称和岗位按照管理权限由学校推荐或聘用。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在考核的基础上自主分配,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减轻教师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工作负担,切实激发教师教育教学的内生动力。

  (九)加强舆论引导。各地各校要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切,形成全社会落实“双减”改革的浓厚氛围。要明确要求和责任,深入细致地宣传相关政策,督促广大教师按照“双减”承诺制的要求承诺践诺。要引导家长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双减”工作的经验做法,努力营造教育生态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省级教育部门将建立“双减”工作宣传总结通报制度,对各地各校“双减”工作宣传报道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十)加强督导检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标对表国家和省“双减”工作要求,将落实“双减”工作作为政府教育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要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对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补课情况进行评估,对学生补课率高的学校及时进行约谈。要开展校内“双减”工作达标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对学校、校长和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要定期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违规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对参与违规有偿补课的教师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奔着问题去,冲着问题改,勇于闯新路、开新局。针对薄弱环节见招拆招,从“小切口”向深度掘进、向广度扩展。用改革思路和创新手段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逐步形成多层次、多主体,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格局,推动“双减”工作走深走实、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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