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辽宁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辽宁老年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辽教通〔2023〕203号

发布机构:辽宁省教育厅

发文日期:2023-06-29

效力状态:有效

辽宁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辽宁老年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内各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要求,按照《教育部 辽宁省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任务安排,推进辽宁老年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新时代辽宁老年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民政厅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

新时代辽宁老年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要求,按照《教育部 辽宁省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任务安排,推进辽宁老年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高质量老年教育需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各方参与,整合资源、协调发展,需求导向、开放便捷的总体原则,加强政府、学校、行业、社区工作协同,不断完善老年教育体系,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动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探索具有辽宁特色的老年教育发展新模式。到2025年,以高等学校为依托,以社会力量为补充,以县(区)社区学院、中职学校(县级职教中心)为基础,建成一批新型现代化老年教育机构,构建纵横联通、多元协同的老年教育发展新模式,实现省域老年教育办学体系全覆盖,老年教育在学人数达220万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老年教育办学体系

  明确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的功能定位,提升省、市老年大学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县(市、区)老年大学的服务指导功能。依托辽宁开放大学建设辽宁老年大学。支持高等学校依托优质教育资源开展老年教育,鼓励每所学校至少举办1所老年大学。支持中等职业院校(县级职教中心)根据当地实际需求开展老年教育。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托社区资源办好街道(乡镇)老年学校和社区(村、居委会)老年教育学习中心。到2025年,建成省级老年教育示范区30个、示范性老年大学50所、示范性乡镇(街道)老年学校100所、示范性村(社区)老年学习中心300个。

  (二)完善老年教育发展机制

  深化老年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和鼓励高校与社会力量联合举办老年教育,促进老年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组建老年教育联盟(集团),推动高校与各类老年教育机构开放合作、资源共享。鼓励高校在资源配置、师资输送、社会资助等方面对乡镇老年学校、农村老年教育学习中心提供帮扶支持。完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建立由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有所专长的老同志组成的老年教育兼职教师队伍,充分发挥老年人的智力优势、经验优势、技能优势,并在科学普及、环境保护、社区服务、治安维稳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奉献社会。

  (三)创新老年教育形式

  各级老年大学制定个性化老年教育活动方案,组建跨领域学习团队,积极探索体验学习、自主学习、团队学习、远程学习、在线学习等模式,引导开展读书讲座、文化展演、参观游学、公益实践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将老年教育加入学分银行成果认证及转换体系。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依托社区养老资源及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老年教育活动,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结合辽宁“六地”红色文化资源及当地历史文化、民俗民风开展红色文化教育活动。与健康、养老、文体、旅游等行业企业合作建设“康养学游”老年教育特色体验基地。到2025年,培育示范性老年教育特色品牌项目100个左右,建设“康养学游”老年教育特色体验基地25家左右。

  (四)提升老年教育信息化水平

  大力推进信息技术赋能老年教育,开创老年教育数字化新生态。建设集信息传播、数据存储、行政管理于一体的省级老年教育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建立数字化老年教育资源库;统筹推进智能化设施设备和应用场景设计,建设线上线下互联互通的老年智慧学习体验中心,配备智慧助学志愿团队,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依托辽宁有线电视等数字媒介开设老年教育专区频道,实现城乡全覆盖;到2025年,建成辽宁老年教育公共学习服务平台,建设老年智慧学习体验中心50个左右。

  (五)加强老年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老年教育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力度。鼓励高等院校增设老年学、老年人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养老服务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等老年教育相关专业,为老年教育可持续发展培养专业人才。开展老年教育名师遴选工作,支持高等院校广泛开展老年教育教学能力与技能培训,提升老年教育工作者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技能。依托高等学校成立老年教育研究院,开展老年教育理论研究、实践研究及政策咨询。到2025年,遴选老年教育名师200人左右。

  (六)推动老年教育开放共享

  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为老年教育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学有专长的教师到老年教育机构兼职任教或从事志愿服务。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资源优势,面向老年教育需求,建设一批通用型、实用型、特色型老年教育课程资源。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博物馆、图书馆、文化中心、体育馆等场所设施免费向老年人开放。到2025年,建成省级老年教育师资库,建设老年教育特色课程200门左右。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老年教育的全面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老年教育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统筹推进老年大学建设工作,持续加大老年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将老年教育工作纳入省、市、县(市、区)三级教育督导体系。

  (二)加强政策支持

  积极推动老年教育立法工作。各地各校要探索建立多渠道老年教育经费筹措机制,推动老年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加强老年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扩大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的专职人员配备,专职人员在薪酬福利、业务进修、职务(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方面享有同类学校工作人员的同等权利和待遇,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优秀教师、社会人才加入老年教育队伍。

  (三)营造良好氛围

  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以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充分调动学校、社会、老年人等各方积极性,大力支持老年教育健康发展,选树一批老年教育工作先进典型案例,推动老年教育成果的展示、交流与共享,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老年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