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 加强校际合作 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文字号:辽教发〔2020〕4号

发布机构:辽宁省教育厅

发文日期:2020-04-08

效力状态:有效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 加强校际合作 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新时代东北教育发展新突破增强服务全面振兴战略能力的实施意见》(教发〔2019〕8号)精神,深入实施《辽宁教育现代化2035》(辽委发〔2019〕6号)《加快推进辽宁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辽委办发〔2019〕21号),进一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深化办学模式改革,加强校际合作,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和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立德树人,着眼于发展观、整体观和共赢观,以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为重点,以深度协同和全面合作为抓手,推动高校开门办教育、开放办教育,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为实现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持和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及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开放共享。全面贯彻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树立开放办学思维,结合高校自身办学特色,依托学科专业优势,在人才培养、平台共享、科研合作、协同创新、教师互聘、文献共建、师生互访等方面开展广泛深入合作,充分发挥优质特色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全力推动学科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2.坚持优势互补。打破高校交流壁垒,合理配置资源,发挥联合优势、联合效应和规模效应,扬长避短,形成整体优势,通过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推动优势特色学科专业融合发展,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加快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步伐。

  3.坚持协同创新。进一步转变教育发展理念,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机制,开展协同创新攻关,加大科研成果向产业转移转化力度。推动高校创新发展,加快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步伐,全面支撑全省振兴发展布局和产业集群发展。

  4.坚持融合发展。聚焦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困扰教学、管理的核心问题和难点问题,探索高校联合、协作办学模式下的教学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以创新促发展,推动教育服务供给方式、教学和管理模式变革,形成具有辽宁特色的校际合作发展新路径。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全省普通高校全面实行开门开放办学,校际合作和资源共享取得重要突破,联合培养、教师互聘、协同创新、合作交流等工作全面推进,高等教育实现内涵式发展,形成紧密对接辽宁主导产业需求的高水平科技创新体系,使辽宁成为东北地区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联合培养

  组建10个左右校际合作教学联盟,实现精品课程资源的协同开发和共享共用,完善在线开放课程跨校选修制度,30万名大学生跨校修读2000门精品课程。建立校际学分认定和转换制度,为学生学习提供多样化选择和途径。以1000个优势特色学科专业为依托,推动本科生交流培养、硕士和博士生联合培养工作。

  (二)推动教师互聘

  实行千名教学名师在全省高校互聘任教活动,支持高校通过教师互聘、干部挂职、跨校组织创新团队等方式,在学科专业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举办教师培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毕业实习指导等方面开展多种形式合作,缓解人才结构性短缺问题,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和服务振兴发展能力。支持高校结合实际,自主制定跨校互聘教师办法,妥善处理好教师的考核、工作量计算和酬金发放等问题。

  (三)推进协同创新

  建立科研合作联动机制,促进优势科研平台的开放与共享。以高水平学科为基础,联合共建100个校地校企研究院、申报30个重大科研平台; 联合申报300个重大科研项目,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不同高校学科间开展联合技术攻关,针对产业实际需求开展应用研究,解决300个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卡脖子”问题;联合举办各类高端学术论坛及系列讲座,全面提升高校的学术氛围与学术水平。

  (四)实现资源共享

  构建开放、共享、高效、体系完备的物质和信息服务系统,充分利用省内高校现有仪器设备、实验室、图书资源、教育教学平台,加大综合集成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购置,提高仪器设备等教育教学资源使用效率,做到物尽其用。支持高校间联合指导创新实践大赛,承办暑期学校、学术论坛等,为跨学科学生开展科学实验、实践创新、交流合作提供发展平台。 

  (五)促进合作交流

  支持省内高校充分发挥辽宁的地缘区位优势,联合与东北亚国家建立更加广泛和深层次的教育合作关系,将辽宁打造成东北地区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支持高校建设10个有特色高水平、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国际教育合作平台,联合与东北亚、中东欧等国家建立高层次教育合作项目30个,进一步推动区域多边合作交流。

  四、组织实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

  省教育厅建立加强校际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校际合作工作的统筹领导和指导服务;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加强校际合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重要意义,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建立跨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完善工作制度,切实推进校际合作,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

  省教育厅建立省级普通高校校际合作资源共享平台,及时发布校际供需信息;各高校要认真研究制定校际合作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措施,认真做好项目对接与实施工作。要建立完善的交流工作档案,记录建设情况及师生的长、短期业务交流工作纪实,加快推进校际合作发展工作。

  (三)加强督查考核

  省教育厅将建立督查考核和通报制度,定期对校际合作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其纳入对普通高校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充分调动普通高校加强校际合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改革目标落地落细落实。

  (四)营造良好氛围

  各高校要围绕全省高校校际合作、开放办学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加大宣传的广度与深度,及时发布各高校在联合培养、教师互聘、协同创新、资源共享、合作交流等方面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新模式,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辽宁省教育厅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