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辽教发〔2019〕97号

发布机构:辽宁省教育厅

发文日期:2019-09-25

效力状态:有效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省内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教育厅

  2019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37号)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新时代东北教育发展新突破增强服务全面振兴战略能力的实施意见》(教发〔2019〕8号),进一步推动全省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工作,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在辽宁考察时和深入推进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辽宁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辽宁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以提升服务振兴发展能力为目标,推动新时代辽宁教育发展实现新突破,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的人才和科技支撑。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应用型本科转型工作取得新突破,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大幅提升,高等教育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到2022年,10所左右高校建成全国高水平应用型大学,5所左右高校“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30个左右产业学院深度融入辽宁产业发展,50个左右与辽宁主导产业相关的专业建成国家级一流应用型专业,将辽宁打造成东北地区高校转型发展改革实验区。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聚焦制约高校转型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充分激发高校转型发展改革的内生动力,推动新时代辽宁高等教育发展实现新突破。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辽宁振兴发展的关键问题,立足辽宁高等教育的优势特色,推动转型高校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明确办学定位,加快特色发展,全方位融入振兴发展大局,实现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的高度融合。

  坚持争创一流。立足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整合优势资源,聚焦全国一流应用型大学,培养一流应用型人才,产出一流应用成果,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培育新动能,厚植新优势。

  坚持服务振兴。将服务振兴发展作为高校转型发展的核心任务使命,围绕“一带五基地”“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等国家和全省重大发展布局,积极探索新时代辽宁高等教育服务区域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一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进一步健全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机制,构建应用型高校评价体系,不断推动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积极争取“十四五”国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加大对辽宁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力度,建设10个左右省内普通高校综合性现代化基础实验实训教学开放共享平台,打造10所左右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建设一批一流应用型专业

  紧密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动应用型高校在建设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的同时,加快推动传统工科专业更新改造,建设一批支撑东北振兴发展的新兴工科专业,重点打造石油化工、冶金、汽车工业、轨道交通、船舶海工、航空航天、电力电气、高端数控机床、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健康、冰雪、农牧业机械装备等15个左右与主导产业相关的优势特色专业集群,建成50个左右国家级一流应用型专业。

  (三)建设一批紧贴振兴发展的现代产业学院

  推动应用型本科高校深度融入辽宁产业发展,鼓励应用型高校与行业企业共建汽车学院、旅游学院、冰雪运动学院等30个左右现代产业学院。面向辽宁产业需求,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核心,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广泛开展科技服务和应用型创新活动,促进先进技术的转移、应用和创新。深化高等学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组织普通本科高校对接100家大型企业,加强订单式人才培养和技术研发,为企业提供高质量人才供给和科技供给。

  (四)建设一批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

  面向全省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和未来发展需求,依托高校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和科研平台,联合行业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建设重大分析测试中心、校企研究院、协同创新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开展针对企业实际需求的应用研究、技术攻关和分析测试等工作,加大科研成果向产业转移转化力度,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卡脖子”问题。

  (五)建设一批创新创业示范高校

  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遴选建设20所左右创新创业示范高校,加强60个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与辽宁产业需求对接平台,引导激励青年学生在服务辽宁振兴中建功立业。

  (六)培养一批“双师双能型”教师

  通过交流互聘等形式,建立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教师的有效机制,建设专职与兼职、培养与引进、参加社会实践与开展资格认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体系,建立激励机制,完善教师分类考核,改革评价体系,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

  (七)培养一大批合格的应用型人才

  依托校企联盟,建立应用型高校行业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产教融合,促进校企协同育人。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制度,共建共享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数据,健全就业质量与人才培养反馈联动机制。在21所转型发展试点高校率先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培养具备基础理论知识、拥有基本职业素养、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符合产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推进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的战略部署上来,从国家发展大局认识教育服务东北振兴的重要性紧迫性。将高校转型发展工作列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要工作日程,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

  省教育厅将会同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推进机制,为全省高校转型发展工作提供政策保障。推动高校与行业企业建立合作机制,协商人才供需、培养模式改进等产教融合重大事项。充分利用国家和省本级财力对高校基础能力建设的支持,深入推进全省高校转型发展工作。

  (三)强化考核评价

  进一步完善高校转型发展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对转型发展成效显著的高校和专业(群)给予重点支持,对进展缓慢、改革成效不明显的高校,实行追责问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宣传普通高校转型发展的典型经验,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支持高校转型发展的良好氛围,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将高校转型发展改革工作向纵深推进,走出新时代东北教育区域发展的辽宁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