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辽宁省教育厅等十八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辽教发〔2023〕9号
发布机构:辽宁省教育厅
发文日期:2023-10-19
效力状态:有效
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检察院、党委宣传部、网信办、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广电局、体育局、妇儿工委办公室、团委、妇联、关工委、科协,沈抚示范区有关部门,省内各高校:
现将《辽宁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中共辽宁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辽宁省公安厅
辽宁省民政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辽宁省体育局 辽宁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委员会 辽宁省妇女联合会
辽宁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0月19日
辽宁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心理健康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加强和改进我省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切实把心理健康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培育学生热爱生活、珍视生命、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和不懈奋斗、荣辱不惊、百折不挠的意志品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工作目标
2025年,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达到全覆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比例达到60%;各级教研机构配备心理教研员达到全覆盖;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培训达到全覆盖;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达到全覆盖。累计创建省级心理健康教育试验区3个;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县(市、区)20个;省级心理健康教育基地30个;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名师工作室30个;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300所。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和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格局更加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
1.加强心理健康课程建设。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中小学主要以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和技能为主,重点是认识自我、学会学习、人际交往、情绪调适、升学择业以及生活和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内容。高校重点是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义和利、群和己、成和败、得和失,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
2.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巩固“双减”成果,切实减轻过重的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保证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减轻考试压力,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考试次数,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按成绩进行排名,不得炒作中考、高考状元。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保证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3.全员全方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学生成长各环节。形成以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为核心,班主任、辅导员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为基本力量的全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学校聘请的社会工作者等作用,增强同伴支持,融洽师生同学关系。
4.丰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心理文化系列活动,依托国旗下演讲、校园心理剧、手抄报、微视频等方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生命价值观,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以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的班会和专题活动,营造关注幸福感受、重视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课外劳动,调节释放情绪,缓解心理压力。
(二)健全心理健康问题监测预警工作体系
5.开展心理健康测评。每学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中职学校、高校学生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并将抑郁症筛查纳入学生健康体检内容,有条件的高校合理增加频次和范围。科学分析、合理应用测评结果,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分类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方案,对评估结果异常的学生予以重点关注。辅导员、班主任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识别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学生,对不能解决的心理问题学生转介到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对精神障碍学生及时转介就医。
6.上云数字赋能。建立学生心理健康动态管理信息化平台,探索建立“互联网+心理测评”的学生心理健康监测模式。利用大数据研判分析学生个体和群体心理健康趋势,强化风险预判和条件保障,为制定本地本校心理健康防控策略提供数据支撑。建立健全测评数据安全保护机制,防止信息泄露。
7.健全预警体系。县级教育部门要依托有关单位建设区域性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中心,中小学校要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鼓励中学、高校制定完善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心理助教员制度。高校要强化心理服务咨询平台建设,完善“学校—院系—班级—宿舍/个人”四级预警网络,重点关注面临学业就业压力、经济困难、情感危机、家庭变故、校园欺凌、人际困难等风险因素以及校外实习、社会实践等学习生活环境变化的学生,发现苗头问题,及时疏导化解。
8.优化协作机制。民政、卫生健康、共青团和少先队、妇联等部门协同搭建社区心理服务平台,支持专业社工、志愿者等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教育、卫生健康、网信、公安等部门指导学校与家庭、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加强物防、技防建设,及早发现学生严重心理问题,网上网下监测预警学生自伤或伤人等危险行为。各有关部门联合启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联席会议机制,适时讨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相关工作,推动工作落实。
(三)健全心理咨询服务工作体系
9.加强心理咨询辅导。充分利用区域性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中心,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咨询辅导服务,定期面向所在区域中小学提供业务指导、技能培训。切实发挥学校心理辅导室在提高学生心理素质、预防和干预心理问题中的作用,心理辅导室定期对学生开放,每工作日开放时间不少于2小时。充分发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热线及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等作用,为儿童青少年提供咨询服务。
10.强化医疗资源建设。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各级综合医院(特别是县级医院)、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开设青少年心理咨询及专科门诊建设。推动80%的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40%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30%的儿童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部门培育引导社会化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康复训练机构提供规范化、专业化服务并及时给予督导。
11.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加强学校与科研机构、专业心理机构及团体的合作,通过规范的准入制度,对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辅导薄弱学校进行点对点增援。汇聚心理科学、脑科学、人工智能等专家资源,依托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基础性、前沿性、国际性及应用性研究。针对学生常见的心理行为问题与精神障碍,开展早期识别与干预研究,推广应用效果明确的心理干预技术和方法。鼓励支持将心理健康科研成果应用到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各领域,提升工作水平。
12.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妇联、教育、关工委等部门组织办好家长学校或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每学期面向家长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辅导员每学期对重点关注学生至少开展1次家访。加强对家长的教育指导,引导家长尊重孩子心理发展规律,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积极开展亲子活动,防止沉迷网络或游戏,以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影响学生,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实效。
13.营造健康环境。网信、广播电视、公安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清理、查处与学生有关的非法有害信息及出版物,重点清查问题较多的网络游戏、直播、短视频等,广泛汇聚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力量,以时代新风塑造和净化网络空间,共建网上美好精神家园。全面治理校园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危害身心健康的食品、玩具等。
(四)健全心理健康问题干预处置工作体系
14.促进医校协同。强化教育部门和各级学校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协同合作,建立转介绿色通道。各高校要主动争取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定点合作关系。县级卫生健康、教育部门要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的支持协作机制,推动医校协同。鼓励建立医校定期会商制度,联合解决学生存在的问题。教育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健全精神或心理问题学生复学机制。
15.加强医疗救治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对来诊的儿童青少年进行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甄别,提供相应的诊疗服务。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规范治疗。加强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培养培训,加大人才储备。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行门诊免费服药。
16.强化特殊时期和重大事件心理危机干预。教育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结合中高考等特殊时期及重大事件形势,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心理情绪疏导、心理援助、心理危机干预等活动。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受影响的学生群体要强化应急心理援助,有效安抚疏导和干预。为遭受欺凌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等学生及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
(五)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保障工作体系
17.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各市、县级教育部门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教研员。高校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校至少配备两名;中小学及中职学校每校(校区)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鼓励配备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的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可纳入或参照高等学校辅导员职称评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可纳入思政、德育教师系列或单独评审。畅通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历晋升通道。
18.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加强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等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培育心理学类拔尖学生培养基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定期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研究生导师、书记、校长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技能培训,在各学科教师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将心理健康培训纳入教师、校长培训计划,做到培训全覆盖。指导教师学会自我心理调适,防止将个人不良情绪带入课堂,坚决防止学生心理健康“师源性”伤害。
19.强化课时保障。小学、初中学段每学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或专题活动时间不得低于6课时;普通高中学段每学期不得低于8课时;中职学校一年级第二学期安排《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课程36课时。普通高校要开设心理健康必修课,原则上应设置2个学分(32-36学时)。
20.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文明办指导推动地方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建设,拓展服务内容,增强服务能力。检察机关推动建立集取证、心理疏导、身体检查等功能于一体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区,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关工委组织发挥广大“五老”优势作用,推动“五老”工作室建设,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制度体系,明确专人负责,将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健全联动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压实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挂图作战,狠抓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二)落实经费投入
各地要加大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经费保障。学校应将所需经费纳入预算,满足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需要。要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
(三)加强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心理健康专家进校园宣讲活动。科协、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和渠道,广泛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和预防心理问题科普。教育、卫生健康、宣传部门推广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经验做法,稳妥把握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和舆情处置。针对可能的社会关注,学校要妥善处置,防止恶意炒作,避免形成负面舆情。
(四)开展考核评价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纳入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纳入学校改革发展整体规划,纳入人才培养体系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作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