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辽教发〔2026〕3号

发布机构:辽宁省教育厅

发文日期:2026-03-26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贯彻落实〈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关于贯彻落实《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加快完善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体系,推动城乡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县域普通高中(包括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振兴,经省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及全省教育大会和《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协同推进规模发展与内涵建设,统筹优化县中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提升县中办学水平,提高教育公共服务质量,为教育强省建设、辽宁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到2030年,适应学龄人口持续增长的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机制进一步完善,县中布局更加合理,为初中毕业生就读普通高中提供充足学位;教师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师配备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发展的质量评价体系基本建立;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市域内普通高中发展差距明显缩小,优质特色多样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全省优质特色县中占比达到70%以上,优质特色县中在校生占比达到85%,优质县中指标到校比例不低于85%。

  二、重点举措

  (一)扩充教育资源

  1.完善学龄人口和学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依托“辽宁省基础教育资源预测预警平台”,每年上半年分析预测市、县学龄人口和学位缺口,指导各地科学制定县中布局建设规划,建立分年度建设项目库,明确每年新建、改扩建学校和新增学位数。根据学龄人口变化情况,在渡峰时期适当放宽学校规模和班额标准,严控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

  2.改扩建一批县中支持学位紧张的县中对现有教学楼、宿舍楼等实施更新改造,适当增加建筑规模,开辟学生活动场地,改善教学和生活条件。改扩建项目优先建设教学楼、学生宿舍,确保新增学位供给;优化重组现有教育资源,根据基础教育不同学段学龄人口变化情况,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资源利用率,做好区域内资源调配工作。鼓励通过购买、租赁学校周边闲置社会用房补充校舍资源,并按照校内同等标准加强配套服务管理。

  3.新建一批县中支持人口集中流入地、教育基础薄弱地区统筹谋划新建一批县中。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既满足渡峰学位需要,又要提高过峰后的资源利用率,改善办学条件。新建学校选址要充分考虑抗震和防灾需要,确保校园安全。

  (二)改善办学条件

  4.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依照国家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完善省级建设标准,有序推进县中标准化建设,改善教学环境和生活条件。对达到一定使用年限的校园房屋建筑,要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5.补齐办学条件短板按照普通高中培养目标、课程实施有关要求,重点补齐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运动场地、学生宿舍、食堂等基础设施短板。升级教学仪器设备,加强学科教室、实验设备、体育器械、照明灯具等教学条件配备。

  (三)提升课程教学质量

  6.优化课程实施做好新课程方案转化落地,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制定学校课程实施规划,合理安排三年课程,开齐开足思想政治、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等国家必修课程,加强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的融合。强化学校选修课程建设,为学生提供分层分类、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形成特色课程体系。开展校园体育、科技、艺术、阅读、演讲等社团活动。

  7.深化教学改革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完善选课走班,加强学生发展指导,系统化培养学生核心素养。落实研究性学习和跨学科学习要求,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以实际生活为导向创设真实情境,促进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加强学科实践,开好理化生等实验课。

  8.强化教研指导建立省市县校四级“教研手拉手”帮扶机制,组织教研力量分片区对县中进行一对一教研帮扶。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面向县中的送教助研活动。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提高市县两级教研指导能力。健全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强化教研组、备课组的组织和引领作用。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9.配齐配强师资队伍加强统筹协调,充分保障县中教师招聘,加大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力度。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区域内教师编制、岗位资源统筹与动态调配机制。按规定做好国家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工作。在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中,依法依规确定县中教师占比。鼓励和支持各地加大对急需高层次教师的引进力度,结合实际开展银龄讲学计划,遴选优秀退休教师参与教学指导与教研活动。规范教师流动管理,对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同意,恶意从县中抢挖优秀师资的学校,取消其国家和省级评优评先、改革试点等资格。将加强县中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本地区乡村人才振兴规划予以重点支持。

  10.加强师资培养培训组织落实“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发挥辐射作用。完善分层培训体系,省级统筹开展示范性培训,市、县级落实全员培训,加大对学科骨干教师、新任教师培训力度,支持县中教师参加国家级课程方案与课程标准研修。加大县中名优教师培养力度,建立梯次发展的教师成长体系。推动县中教学名师建设工作室,发挥传帮带作用,打造县域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鼓励支持县中教师通过在职进修等方式提升学历层次与专业素养。

  11.保障教师待遇。全面落实国家及地方关于教师工资待遇的各项政策规定,切实保障县中教师收入。各级各类教育评优评先项目适当向县中学校及教师倾斜。鼓励县中探索建立与岗位职责、实际贡献紧密衔接的薪酬分配制度和考核激励机制,切实增强岗位吸引力,激励教师长期任教、潜心育人。

  12.提升书记、校长依法办学治校能力。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确保正确办学方向。严格执行县中书记、校长的任职条件、专业标准和选任程序,着力选优配强学校领导班子。强化新任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确保每人完成不少于300学时系统培训。组织县中书记、校长到办学理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管理水平较高的优质高中开展跟岗学习、专题研修和实地考察。支持各地探索建立县中书记、校长后备人才库,实施跟踪培养。

  (五)加强数字化赋能

  13.加快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数字校园建设,推动县中校园网升级,按需扩大学校出口带宽,实现宽带网络千兆到校、百兆到班。支持县中建设智慧教室、智慧终端,统筹用好教育部教师数字化能力提升支持项目,有序提升数字化教学装备水平,逐步建成智慧校园。

  14.提高数字化教学应用能力加强师生数字素养培育,开展师生数字素养交流实践活动,探索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有效路径,提升县中教师数字化教学能力。支持用好国家、省级智慧教育平台资源和功能。构建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加强省级基础教育精品课建设,推动城市高中向县中开放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帮助县中高质量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开发本土化、特色化数字教育资源。

  15.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变革提高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中的应用效能。充分利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推进教学方式改革,打造个性化、研究型、互动式教学模式。探索教师和人工智能协同的“双师课堂”,大力推进任务式、项目式教学。建设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示范案例库,培育推广创新性教学方法。

  (六)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

  16.探索市县结合管理体制改革在普通高中以县级为主管理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市级在资源配置、经费投入、教育评价、规范办学等方面的统筹力度,探索建立与市县结合管理体制相适应的人、财、物管理体制,推动教师交流、中考改革、职普融通等市域内有效实施。

  17.加强综合高中建设鼓励各市积极探索综合高中建设,畅通学生按意愿选择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多样选择路径。支持通过中等职业学校改建、与普通高中合并转设等方式建设综合高中;支持利用中等职业学校举办普通高中班;支持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转设为综合高中。鼓励各市加强培养方式、课程体系、师资队伍、考试评价、学籍管理、资源共享等方面改革创新,探索职普融通有效路径。

  18.推进评价和招生改革落实《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聚焦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方面开展办学质量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持续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依托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对学生进行科学、客观、综合评价,引导师生及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鼓励各地在具备条件的县域开展中考改革试点,探索登记入学、均衡派位、划片招生等多元化录取改革。

  (七)规范办学行为

  19.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省明确的高中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寒暑假时间。保障学生课间休息、午休、晚间睡眠和自主学习活动时间,不得利用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集中上课补课或组织测评。寄宿制县中要结合学生实际,统筹安排好学生起床就寝、早操早读、晚自习和课外活动,防止超长时间学习和挤占正常休息时间。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监督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问责力度。

  20.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全面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加强对招生计划和录取过程的管理,合理确定县中招生计划,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空挂学籍、跨区域抢挖生源。

  (八)深入对口帮扶

  21.提高县中帮扶质效用好国家示范帮扶机制,扩展省内帮扶渠道,组织区域内高校和城市优质普通高中对口帮扶薄弱县中,常态化开展名师送教、跟岗实践、联合教研等,完善帮扶工作成效评估机制和激励措施,切实提高帮扶质效。

  22.实施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的优化政策,完善辽宁举措,将符合条件的县中纳入实施范围,加大对教育基础薄弱地区的倾斜力度。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级统筹、市级主抓、县级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地要将县中振兴工作纳入地方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市县级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细化政策、举措和项目清单。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升学率考核下一级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

  (二)强化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县中振兴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好各项发展任务和改革措施;发展改革部门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县中建设项目;财政部门要统筹相关资金,支持改善县中基本办学条件,落实好生均公用经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政策;人社部门要优化县中教师职称评审、薪酬待遇等政策;自然资源部门要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合理保障县中建设用地需求;住建等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修订完善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

  (三)开展督导评估。将县中振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把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学校标准化建设、课程实施、教师配备、生均公用经费保障、规范办学等情况作为评价重点。

        附件:1.县中振兴行动计划任务清单  2.2026年重点工作清单

 

  附件1

县中振兴行动计划任务清单

总体目标及任务

任务名称

重点举措

完成时限

2026年预期目标

2030年预期目标

责任单位、

部门

总体目标

2030年:
1.适应学龄人口持续增长的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机制进一步完善,县中布局更加合理,为初中毕业生就读普通高中提供充足学位;
2.教师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师配备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3.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发展的质量评价体系基本建立;
4.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市域内普通高中发展差距明显缩小,优质特色多样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2030年底

全省优质特色县中占比达到69%以上,优质特色县中在校生占比达到83%,优质县中指标到校比例不低于70%

全省优质特色县中占比达到70%以上,优质特色县中在校生占比达到85%,优质县中指标到校比例不低于85%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一)
扩充教育资源

1.完善学龄人口和学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

1.依托辽宁省基础教育资源预测预警平台,每年上半年分析预测市、县学龄人口和学位缺口,指导各地科学制定县中布局建设规划,建立分年度建设项目库,明确每年新建、改扩建学校和新增学位数。
2.根据学龄人口变化情况,在渡峰时期适当放宽学校规模和班额标准,严控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

2030年底

1.完善人口预测模型,更新各市、各县(市、区)基础教育资源供需情况预测数据库,指导各市编制完成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方案。
2.建立2026年县中建设项目库,明确新建、改扩建学校和新增学位数。2026年新增优质特色县中招生计划2000个以上。
3.加强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管理,渡峰期适度放宽校额、班额标准。

1.2030年,各地基本建立适应学龄人口变化的基础教育资源调配机制,基础教育学位总体供需平衡,学校布局进一步优化。
2.建立健全十五五期间县中建设项目库,补齐县中基本办学条件缺口。
3.“十五五期间累计增加优质特色县中招生计划8000个以上,办好群众家门口的学校。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一)
扩充教育资源

2.改扩建一批县中

1.支持学位紧张的县中对现有教学楼、宿舍楼等实施更新改造,适当增加建筑规模,开辟学生活动场地,改善教学和生活条件。改扩建项目优先建设教学楼、学生宿舍,确保新增学位供给。
2.优化重组现有教育资源,根据基础教育不同学段学龄人口变化情况,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资源利用率,做好区域内资源调配工作。
3.鼓励通过购买、租赁学校周边闲置社会用房补充校舍资源,并按照校内同等标准加强配套服务管理。

2030年底

1.统筹用好省级资金,支持不少于3所县中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
2.争取中央资金1.5亿元以上,支持7所以上县中改扩建项目建设。
3.结合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2026年利用一批闲置教育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增加县中学位供给。

1.统筹用好省级资金,支持20所以上县中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
2.争取中央资金支持30县中改扩建项目建设。
3.督促各市严格落实学校布局调整方案,通过利用一批闲置教育资源等方式,增加县中学位供给。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

3.新建一批

县中

1.支持人口集中流入地、教育基础薄弱地区统筹谋划新建一批县中。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既满足渡峰学位需要,又要提高过峰后的资源利用率,改善办学条件。
2.新建学校选址要充分考虑抗震和防灾需要,确保校园安全。

2030年底

1.统筹用好省级资金,新建续建2所县中。
2.争取中央资金1亿元以上,支持新建1所以上县中。
3.实现新建学校选址抗震防灾评估全覆盖,选址合规率100%

1.统筹用好省级资金,新建续建10所县中。
2.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新建2所以上县中。
3.完善选址安全长效机制,形成科学规范的选址流程,全面提升选址抗灾韧性,筑牢校园安全基础。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

(二)
改善办学条件

4.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

1.依照国家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完善省级建设标准,有序推进县中标准化建设,改善教学环境和生活条件。
2.对达到一定使用年限的校园房屋建筑,要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2030年底

1.待国家普通高中建设标准修订后,对照标准完善辽宁省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
2.下达专项资金1.62亿元,用于支持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

1.统筹用好省以上资金,项目化推进县中标准化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2.下达专项资金支持县中建设,保障校园安全。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5.补齐办学条件短板

1.按照普通高中培养目标、课程实施有关要求,重点补齐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运动场地、学生宿舍、食堂等基础设施短板。
2.升级教学仪器设备,加强学科教室、实验设备、体育器械、照明灯具等教学条件配备。

2030年底

统筹用好省级资金,组织统一采购,支持10所以上县中更新实验仪器设备。

1.支持30所以上县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办学条件短板。
2.加强对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省级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各市项目化推进,提高资金使用率。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三)
提升课程教学质量

6.优化课程

实施

做好新课程方案转化落地,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制定学校课程实施规划,合理安排三年课程,开齐开足思想政治、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等国家必修课程,加强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的融合。

2030年底

开齐开足国家必修课程,课程开设率、课时落实率达到100%


1.国家课程高质量实施,思政、体育、艺术、综合实践等课程育人功能充分彰显。
2.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深度融合,跨学科育人、实践育人成效显著,学生核心素养全面提升。

省教育厅、各高中学校

(三)
提升课程教学质量

6.优化课程

实施

强化学校选修课程建设,为学生提供分层分类、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形成特色课程体系。

2030年底

1.分层分类选修课程框架逐步完善,课程门类丰富,满足学生多样化选择需求。
2.形成一批质量较高、特色鲜明的选修课程。

1.建成结构完善、类型丰富、特色鲜明、质量优良的选修课程体系。
2.选修课程育人功能充分发挥,有效支撑学生个性化发展、特长发展和全面发展。

省教育厅、各高中学校

开展校园体育、科技、艺术、阅读、演讲等社团活动。

2030年底

学生社团参与率显著提升,校园文体科技活动常态化开展,活动形式更加丰富。

形成品牌化、特色化、常态化的校园社团活动体系,社团建设质量全面提升。

省教育厅、各高中学校

7.深化教学

改革

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完善选课走班,加强学生发展指导,系统化培养学生核心素养。

2030年底

1.开展高中生涯指导培训,提高教师对学生发展指导能力。
2.教学计划全面落实,选课走班机制成熟运行,学生选课更加科学合理。

1.实现高中生涯指导培训全覆盖。学生发展指导机制成熟完善,覆盖全体学生。
2.核心素养系统化培养格局全面形成,学生综合能力、创新素养、终身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省教育厅、各高中学校

1.落实研究性学习和跨学科学习要求,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以实际生活为导向创设真实情境,促进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
2.加强学科实践,开好理化生等实验课。

2030年底

1.研究性学习、跨学科学习规范开展,活动覆盖率达到100%。真实情境教学常态化推进,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普遍形成。
2.理化生等实验课全面开齐开足,实验开出率达到100%

1.研究性学习与跨学科学习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2.学生学习过程得到有效关注与科学指导,探究能力、实践能力明显提升。

省教育厅、各高中学校

(三)
提升课程教学质量

8.强化教研

指导

1.建立省市县校四级教研手拉手帮扶机制,组织教研力量分片区对县中进行一对一教研帮扶。
2.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面向县中的送教助研活动。

2030年底

省市县校四级教研手拉手帮扶机制全面建立,教研帮扶常态化开展,送教助研活动不少于14场次。

1.城乡教研差距持续缩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2.开展送教助研活动不少于70场次。

省教育厅

1.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提高市县两级教研指导能力。
2.健全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强化教研组、备课组的组织和引领作用。

2030年底

1.市县两级教研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专兼职教研员配备到位,岗位职责清晰、运行规范。
2.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全面建立,校本教研活动规范有序、常态开展。教研组、备课组功能有效发挥。
3.开展全省教研工作会议,推动教研队伍建设。

1.建成结构合理、专业精湛、作风扎实、保障有力的高水平市县教研队伍。
2.教研组、备课组专业引领能力显著提升,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平台。

省教育厅

(四)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9.配齐配强

师资队伍

加强统筹协调,充分保障县中教师招聘,加大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力度。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区域内教师编制、岗位资源统筹与动态调配机制。

2030年底

各市完成2026年紧缺学科教师招聘工作,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基本解决薄弱学科教师短板。

1.县中各学科教师配备合理,紧缺学科教师得到有效补充,研究生学历教师占比显著提升。
2.建立县中教师岗位资源统筹调配体系,县管校聘改革成效显现,教师资源配置与县中教育教学需求相匹配。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9.配齐配强

师资队伍

按规定做好国家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工作。

2030年底

做好2026年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工作。

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优秀公费师范生引领带动作用有效发挥。

省教育厅

在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中,依法依规确定县中教师占比。

2030年底

做好2026年县中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县中教师队伍明显优化,正高级教师总数稳步提高,激励和示范作用持续发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鼓励和支持各地加大对急需高层次教师的引进力度,结合实际开展银龄讲学计划,遴选优秀退休教师参与教学指导与教研活动。

2030年底

鼓励各地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遴选优秀退休教师为县中教学教研提供有效支撑。

1.县中高层次教师占比稳步提升。
2.退休教师与在职教师形成良性的教学教研互动。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规范教师流动管理,对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同意,恶意从县中抢挖优秀师资的学校,取消其国家和省级评优评先、改革试点等资格。

2030年底

师资流动备案制度落地执行。

形成完善的县中师资流动监管体系,恶意抢挖县中师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县中教师队伍保持稳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将加强县中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本地区乡村人才振兴规划予以重点支持。

2030年底

县中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所在地区乡村人才振兴规划,乡村人才扶持政策向县中教师倾斜落地。

县中教师队伍建设与乡村人才振兴深度融合,形成政策联动、人才支撑的长效机制,县中教师成为乡村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0.加强师资

培养培训

组织落实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发挥辐射作用。

2030年底

建设12个县中头雁教师工作室,辐射带动县域教师专业发展。

形成完善的头雁教师培养、管理、激励体系,头雁教师工作室成为县域教师专业发展重要载体,辐射带动县域内教师队伍整体提升。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完善分层培训体系,省级统筹开展示范性培训,市、县级落实全员培训,加大对学科骨干教师、新任教师培训力度,支持县中教师参加国家级课程方案与课程标准研修。

2030年底

全年培训县中教师2000人次以上。

建成科学完善的省、市、县、校四级分层培训体系,实现县中教师培训全覆盖,县中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加大县中名优教师培养力度,建立梯次发展的教师成长体系。

2030年底

各市建成梯次培养体系框架,加大名优教师培养力度。

建立成熟的梯次成长体系,发挥传帮带作用,带动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推动县中教学名师建设工作室,发挥传帮带作用,打造县域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

2030年底

各市建好县中名师工作室,工作室常态化开展活动,覆盖县域内所有县中,形成初步的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

建成一批高水平县中名师工作室,跨区域协作机制完善,县域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作用充分发挥,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县域共享。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鼓励支持县中教师通过在职进修等方式提升学历层次与专业素养。

2030年底

县中教师在职进修落地见效,持续提升教师学历层次。

县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持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全面适应县中教育教学发展需求。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四)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1.保障教师

待遇

全面落实国家及地方关于教师工资待遇的各项政策规定,切实保障县中教师收入。

2030年底

按照国家部署,落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县中教师工资待遇水平稳步提升,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绩效工资分配更加科学合理。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各级各类教育评优评先项目适当向县中学校及教师倾斜。

2030年底

各级各类教育评优评先向县中及教师倾斜。

形成常态化的评优评先向县中倾斜机制,县中教师和学校在各级各类评优评先中占比与办学贡献相匹配。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鼓励县中探索建立与岗位职责、实际贡献紧密衔接的薪酬分配制度和考核激励机制,切实增强岗位吸引力,激励教师长期任教、潜心育人。

2030年底

1.探索建立与岗位职责、实际贡献紧密衔接的薪酬分配制度和考核激励机制。
2.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分配时向县中教师予以适当倾斜,激发教师干事创业动力。

1.形成科学完善、符合县中实际的薪酬分配和考核激励体系,考核评价更加科学合理,薪酬分配更加公平高效,长期任教激励机制成效显著,教师队伍稳定性大幅提升。
2.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分配时向县中教师予以适当倾斜,激发教师干事创业动力。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2.提升书记、校长依法办学治校能力

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确保正确办学方向。严格执行县中书记、校长的任职条件、专业标准和选任程序,着力选优配强学校领导班子。

2030年底

全省县中全面完成学校章程修订工作,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健全规范,党组织设置实现全覆盖。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运行机制更加完善,议事决策科学高效,党政职责明晰、协调运转,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增强。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四)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2.提升书记、校长依法办学治校能力

强化新任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确保每人完成不少于300学时系统培训。

2030年底

新任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实现全覆盖,每人完成不少于300学时系统培训。

形成常态化的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能力提升机制,新任校长培训体系完善,校长依法办学治校能力全面提升。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组织县中书记、校长到办学理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管理水平较高的优质高中开展跟岗学习、专题研修和实地考察。

2030年底

1.督促各地组织县中书记、校长开展跟岗学习和专题研修,书记、校长办学理念得到更新。
2.全年累计培训县中书记、校长100人次以上,提升办学治校能力。

1.形成常态化的跟岗学习和研修机制,县中书记、校长全部完成至少1次到优质高中跟岗学习。
2.实现对县中书记、校长培训全覆盖,办学治校能力显著提升。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支持各地探索建立县中书记、校长后备人才库,实施跟踪培养。

2030年底

鼓励各地建立县中书记、校长后备人才库,形成合理的后备人才梯队。

各县建成完善的县中书记、校长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后备人才梯队合理,能满足县中书记、校长岗位补充需求。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五)
加强数字化赋能

13.加快教育

新型基础

设施建设

1.加强数字校园建设,推动县中校园网升级,按需扩大学校出口带宽,实现宽带网络千兆到校、百兆到班。
2.支持县中建设智慧教室、智慧终端,统筹用好教育部教师数字化能力提升支持项目,有序提升数字化教学装备水平,逐步建成智慧校园。

2030年底

1.研究制定《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规范》。
2.县中教学环境和设施设备升级逐步优化。

满足师生基于云、网、端的教学科研和学习活动需求。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五)
加强数字化赋能

14.提高数字化教学应用能力

加强师生数字素养培育,开展师生数字素养交流实践活动,探索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有效路径,提升县中教师数字化教学能力。

2030年底

1.教师数字素养能力持续提高,教师基本能够熟练使用数字化教学设备。
2.持续开展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

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教师数字化教学能力全面提升,能熟练运用数字技术开展精准教学。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支持用好国家、省级智慧教育平台资源和功能。

2030年底

开展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专项活动,推广基础教育创新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的应用模式。

打造出一批成熟、可借鉴、可推广的教学模式与典型案例。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构建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加强省级基础教育精品课建设,推动城市高中向县中开放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帮助县中高质量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开发本土化、特色化数字教育资源。

2030年底

遴选省级高中精品课200节,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向县中开放。

1.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学科精品课更新及时有效。
2.教师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及数字技术优化、创新和变革教育教学活动的意识、能力全面提升。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15.推动人工

智能赋能

教育变革

1.提高人工智能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中的应用效能。
2.充分利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推进教学方式改革,打造个性化、研究型、互动式教学模式。
3.探索教师和人工智能协同的双师课堂,大力推进任务式、项目式教学。
4.建设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示范案例库,培育推广创新性教学方法。

2030年底

1.加强省、市级人工智能教育基地建设;建设人工智能教育联盟。
2.推动各基地在人工智能校本课程建设、学科融合、教学方式变革、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教师数字素养培育、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取得成效。
3.启动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示范案例库建设,总结人工智能应用典型经验及做法并推广。

1.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效果初步显现。形成一批成熟、可借鉴、可推广的教学模式与典型案例。
2.建成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示范案例库,充实更新案例。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六)
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

16.探索市县

结合管理体制改革

在普通高中以县级为主管理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市级在资源配置、经费投入、教育评价、规范办学等方面的统筹力度,探索建立与市县结合管理体制相适应的人、财、物管理体制,推动教师交流、中考改革、职普融通等市域内有效实施。

2030年底

推动政策落实落地。

相关政策全面落地实施。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7.加强综合

高中建设

1.鼓励各市积极探索综合高中建设,畅通学生按意愿选择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多样选择路径。支持通过中等职业学校改建、与普通高中合并转设等方式建设综合高中;支持利用中等职业学校举办普通高中班;支持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转设为综合高中。
2.鼓励各市加强培养方式、课程体系、师资队伍、考试评价、学籍管理、资源共享等方面改革创新,探索职普融通有效路径。

2030年底

1.新建续建25所以上县域综合高中,新增学位2500个以上。
2.形成综合高中建设典型案例并推广。

1.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满足县域初中毕业生多样化就读需求。
2.综合高中师资队伍体系成熟完善。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

(六)
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

18.推进评价和招生改革

落实《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聚焦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方面开展办学质量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持续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2030年底

7所以上县中开展办学质量评价,引领带动优质普通高中提高办学质量。全省优质特色县中占比达到69%以上。

县中办学水平整体提升,全省优质特色县中占比达到70%以上。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依托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对学生进行科学、客观、综合评价,引导师生及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

2030年底

1.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对学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
2.加强培训,覆盖50所县中。

实现对县中培训全覆盖,构建科学的学生发展评价体系,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鼓励各地在具备条件的县域开展中考改革试点,探索登记入学、均衡派位、划片招生等多元化录取改革。

2030年底

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域开展探索。

淡化中考竞争,稳步推进中考改革。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七)
规范办学行为

19.合理安排

学生作息时间

1.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省明确的高中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寒暑假时间。
2.保障学生课间休息、午休、晚间睡眠和自主学习活动时间,不得利用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集中上课补课或组织测评。
3.寄宿制县中要结合学生实际,统筹安排好学生起床就寝、早操早读、晚自习和课外活动,防止超长时间学习和挤占正常休息时间。
4.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监督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问责力度。

2030年底

1.全省统一普通高中在校时间,寒暑假起止时间。
2.杜绝超时学习和挤占学生正常休息时间行为。
3.省、市监督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大。

普通高中办学规范,健康第一教育理念牢固树立,融入育人全过程。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20.严格规范

招生行为

全面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加强对招生计划和录取过程的管理,合理确定县中招生计划,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空挂学籍、跨区域抢挖生源。

2030年底

全面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县中招生入学秩序进一步规范。

县中招生入学秩序规范有序。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八)
深入对口帮扶

21.提高县中

帮扶质效

用好国家示范帮扶机制,扩展省内帮扶渠道,组织区域内高校和城市优质普通高中对口帮扶薄弱县中,常态化开展名师送教、跟岗实践、联合教研等,完善帮扶工作成效评估机制和激励措施,切实提高帮扶质效。

2030年底

1.健全完善帮扶机制,建立帮扶台账,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帮扶措施落地见效。
2.组织师范类高校参与县中结对帮扶工作。

县中办学水平整体提升,与城区高中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22.实施高校

招生专项计划

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的优化政策,完善辽宁举措,将符合条件的县中纳入实施范围,加大对教育基础薄弱地区的倾斜力度。

2030年底

起草全省优化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范围和报考条件要求的工作建议。

形成优化我省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范围和报考条件要求的工作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附件2

2026年重点工作清单

        一、年度目标

  到2026年底,全省优质特色县中占比达到69%以上,优质特色县中在校生占比达到83%以上,优质县中指标到校比例不低于70%。

  二、重点工作

  (一)聚焦扩充教育资源,建立县中建设项目库支持15所以上县中新建改扩建,新增优质特色县中学位2000个以上

  (二)聚焦提升教学质量,建立省市县校四级“教研手拉手”帮扶机制,组织开展送教助研帮扶活动不少于14场次。遴选200节省级高中精品课,支持县中教师课堂教学

  (三)聚焦教师队伍建设,举办全省县中书记、校长依法办学治校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名优教师开展送教下县示范性培训,培训县中教师2000人次以上。建设12个县中头雁教师工作室,辐射带动县域教师专业发展。

  (四)聚焦优质特色多样发展,新建5所以上特色县中,对7所县中开展办学质量评价,新建续建25所以上县域综合高中,新增学位2500个以上,满足县域初中毕业生多样化就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