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劳动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6日 文章来源: 【字体:打印本页

各市委教育工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内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发展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省委教育工委将于11月举办大中小学劳动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培训采用网络研修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目标

  深刻理解全面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新时代劳动教育基本内涵;推动劳动教育实践创新,发挥典型示范,强化课程实施,提高劳动教师专业化水平。

  二、培训时间

  2022年11月11日-13日

  三、培训对象

  1.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劳动教育负责人,劳动教育教研人员。

  2.全省大中小学校劳动教育相关负责同志及骨干教师(含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教师)。

  四、名额分配

  普通高校、高职院校,省直学校每校推荐2人参训;各市原则上推荐50人参训,其中,沈阳、大连各70人,沈抚示范区10人。

  五、相关事项

  1.请各市委教育工委、各高校高度重视本次培训,认真做好参训人员的选派工作,参训学员严格遵守培训要求,保证学习时间。

  2.各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参训人员信息表》(附件)发送至邮箱:zxxxdjgzc.sjyt@ln.gov.cn。

  3.培训期间严格落实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4.本次培训会议,由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主办,辽宁教育学院承办,培训费由省专项经费支持。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处  于玲、李丹,024-26901016、18624081539

  2.辽宁教育学院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孙岩,13940260799

  附件: 参训人员信息表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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