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第一负责人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 文章来源: 【字体:打印本页

省内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教通〔2020〕47号),引导广大教师推进课程改革创新,潜心教书育人,我厅决定将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第一负责人认定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名单见附件)。

  希望广大教师以教学名师为榜样,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确立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不断优化重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体现多学科思维融合、产业技术与学科理论融合、跨专业能力融合、多学科项目实践融合,提升课程的高阶性,突出课程的创新性,打造支撑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一流本科课程。

  各高校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聚焦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建立健全科学的课程评价体系、课程管理体系,完善以质量为导向的课程建设激励机制,推进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夯实基层教学组织,加大课程建设的支持力度,营造重视本科课程改革与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快一流本科课程数字化建设与应用,推动优质资源开放共享,为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第一负责人认定省级本科教学名师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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