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院校:
按照《关于2024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99号)安排,现就做好2024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报名及审核
(一)请各市各校根据2024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项目计划表(附件1),合理安排工作与参训时间,指定专人做好报名组织工作。
(二)请各市教育局按照报名名额分配表(附件2)将名额下发到各中职学校,并协调中职学校做好报名工作。请各高职院校按照报名名额组织好报名工作。
(三)请各职业学校于6月16日前组织参训教师完成报名及单位审核,各参训教师须在报到时提供参训教师信息表(附件3)。
二、组织实施
(一)各承训基地要按照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严格落实制度、人员、经费、后勤等各方面保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要加强安全教育,为参训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各参训教师要严格按照培训基地要求开展相关学习,及时梳理总结经验,与本校教学工作实际相结合,推进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专业技能等培训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切实带动学校教师能力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升。
三、总结评估
各承训基地要做好培训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要素的年度分析,于2024年11月30日前,提炼各项目的典型案例,完成自评报告,按要求完成上报。对项目执行不力、擅自调整培训方案、经费使用不当、出现重大事故的基地,将取消其项目承训资格。
四、联系方式
(一)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李晓威、李丹,024-86896319
(二)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办公室:
王欣媛,0411-82379743
(三)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工作群:
QQ群:765627847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