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我省中小学校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中小学暑假将至,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管理,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假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7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中小学暑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根据有关规定,建议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为7月20日前,普通高中为7月26日前;中小学开学时间为9月1日左右。各地各校要妥善做好中小学暑假工作安排,严禁提前开学、延迟放假,以及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讲授新课。要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对违规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事学校负责同志要严肃问责。
二、加强安全教育工作
放假前,各地各校要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主题班会、班团队活动、发放安全提醒和致家长书信等形式,围绕预防溺水、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火灾、食物中毒和网络沉迷等重点内容,全面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安全防护意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公益广告、微视频、发布手机短信等形式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宣传效果,及时提醒家长担负起学生离校期间的监护责任。
三、丰富学生暑假生活
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利用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科技馆、体育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社会资源,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拓展学生兴趣爱好,提升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要统筹调配师资,开设多种形式的兴趣班,满足中小学生暑假生活需要。要鼓励中小学体育场馆、图书馆(阅览室)、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场所在暑假定期向学生开放。
四、强化家校社协同
各地各校要贯彻落实全国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聚焦强化学生健康体质,加强体育锻炼,强化近视综合防控,探索创新有效方式,在体教互融上加强协同联合;聚焦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强化学生关心关爱,在家校互动上加强协同联合。要引导家长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及时发现问题倾向,加强家校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心理疏导。
五、筹划新学期工作
各地各校要按要求深入开展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严肃查处各类跟招生入学挂钩、关联的收费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同时,利用暑假做好安全隐患排查,以及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平稳、安全、有序。
监督电话:024-86891848
监督邮箱:lnsjygfb@163.com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