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校:
根据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为深入挖掘、总结和推广我省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实践成果,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实践,拟开展以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为代表的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辽宁省中小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实施方案》(辽教通〔2022〕210号)有关部署,在2023年实现普及层级建设基础上,2024年、2025年计划遴选300个“人工智能+教育”数字校园建设优秀案例。通过“人工智能+教育”数字校园建设优秀案例征集,推动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优化管理、改进教学、提升绩效,全面推动教育信息化从融合应用向创新发展的高阶演进。
二、征集范围
全省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
三、案例要求
(一)案例应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相关政策要求。
(二)案例应达到《辽宁省‘十四五’中小学校数字校园建设指南(试行)》相关标准。
(三)案例以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育为基本特征,充分体现人工智能技术在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方面的应用成效与特色,具有鲜明的引领性、典型性。
(四)案例应聚焦学校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升级的机制与模式创新,重点关注人工智能赋能学校课程教学改革、学校精准治理、数字素养提升、育人空间创新、资源共享应用、教育评价改革、教师专业发展、教育服务创新等方面。
四、遴选程序
(一)遴选推荐。各地组织所辖市(区、县)中小学校(含特殊学校)进行遴选并推荐。申报名额为沈阳、大连各20项,其余地市10项,沈抚示范区1项,省直中小学校1项。
(二)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推荐的案例进行评审,确定2024年度优秀案例。
(三)展示推广。适时召开辽宁省中小学数字校园优秀案例展示会,通过媒体、网络、会议和现场学习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优秀案例和成功经验,示范、辐射、引领全省中小学数字校园创新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按时组织开展案例申报、遴选和推荐工作。
(二)案例申报材料包括《2024年度辽宁省中小学数字校园优秀案例申报书》(附件1)、支撑材料(附件2)、申报承诺书(附件3)、推荐案例汇总表(附件4)。以上材料纸质版、盖章扫描版通过电子邮箱及云盘链接(如附件2中含有较大容量视频)于2024年9月5日前报送省电教馆,逾期不予受理。
(三)案例以团队形式申报,案例负责人限1人,参与完成人(不含案例负责人)不超过10人。负责人、参与人本次仅限申报1个案例。
(四)申报案例应来源于本学校的实践总结,不得抄袭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其他正当权利权益,对案例中不宜公开的事项须作必要的脱敏处理。各地各校要加强对案例进行意识形态、内容及格式的审核把关,确保各项材料科学规范、真实有效。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辽宁省教育厅科技与信息化处 赵海强 024-86902301
辽宁省电化教育馆:王宁 13604050279、吴优13996766535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信息楼610室
电子邮箱:Lndjgghb@126.com
附件:1.2024年度辽宁省中小学数字校园优秀案例申报书
2.案例支撑材料要求
3.申报承诺书
4.推荐案例汇总表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