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首批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遴选建设的通知》(辽教通〔2024〕199号)安排,经各市申报、材料初审,实地核查、现场答辩、专家评议、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沈阳市高新区市域产教联合体等10个项目为辽宁省首批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项目,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市域产教联合体要进一步对接产业发展需求,优化建设方案,完善运行机制,有效集聚资金、技术、人才、政策等要素,推进产教资源共建共享,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将对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管理,强化考核激励,确保建设质量。
附件:首批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项目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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