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开展 2025年宪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司法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应急管理局,省内各高校:
为深化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强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普及宪法法治知识,培育宪法法治观念,弘扬宪法法治精神,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夯实人才和法治基础。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25年5月-12月。
(二)学习重点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融入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关于国家发展历程、根本制度、国家机构以及首都的相关规定,重点宣传爱国主义教育法、国家安全法、国防教育法等法律,引导青少年自觉了解社会主义发展历史性成就、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发展教育事业等方面的规定,重点宣传民法典、教育法等与青少年日常学习生活及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青少年在家庭生活、校园学习、社会活动中所必需的法律知识,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守法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
4.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普及青少年在校寻求保护帮助的渠道和方法,引导青少年树立权利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
(三)主要活动
1.“法治青年说”活动。各地各校积极组织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下称青少年普法网)观看往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优秀选手作品与成长经历展播,鼓励学生通过青少年普法网积极分享展示自己在成长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宣传法治文化、践行法治精神的故事。
2.“宪法卫士”行动计划。5月至12月,各地各校创新方式、丰富举措、积极组织学生(特别是新入校学生)通过青少年普法网“宪法卫士”专栏,开展相应学段的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获得“宪法卫士”标识。活动期间指派一名专人作为管理员负责个人及学生账号注册、认证、发放,中小学校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统筹指导。
3.“学宪法 讲宪法”省级赛事。继续组织开展演讲比赛、素养竞赛省级决赛,各地各校在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基础上,可自行通过比赛方式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级决赛,胜出的选手将代表辽宁参加全国总决赛。同时,将组织开展法治情景剧、中小学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微课遴选活动,选送优秀作品及选手参加全国总决赛。各校学生还可通过青少年普法网参与演讲比赛“网络风采展示”活动,被青少年普法网选中的优秀选手可直接参加演讲比赛全国总决赛。具体赛事细则另行通知。
4.宪法主题歌曲传唱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组织《宪法伴我们成长》主题歌曲传唱活动,拍摄歌曲传唱MV,通过青少年普法网和新媒体平台展示,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浓厚氛围,被选中的作品将在青少年普法网集中展播,并颁发采用证明。活动细则另行通知。
5.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9月,将利用一周时间联合各部门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6.“12.4宪法晨读”活动。在营口市设立辽宁分会场,参加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全国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各地、各高校以适当方式组织干部师生同步参与。活动内容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制定活动方案,科学组织实施,落实条件保障,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强化案例普法。
(二)力戒形式主义。各地各校要贯彻落实《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和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以适当方式开展各项活动,不摊派学习任务,不增加学校、师生、家长负担。
(三)创新方式方法。各地各校要将法治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知特点和实践需要,采取更多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正面引导学生学习理解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法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请各地各校注重挖掘、认真总结、积极报送活动期间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作品、好典型,省厅将以适当方式进行宣传展播。同时指派一名工作人员进入“2025年教育系统宪法活动工作群”,具体活动通知将通过群发送。
联系方式:辽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024-86894516
联 系 人:陈祉铮,18040033334
电子邮箱:zfcczz@163.com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司法厅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