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院校:
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5〕99号)安排,现就做好2025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报名及审核
培训报名坚持公开公正、自主选择。请各市各校通知教师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所有培训项目的培训方案、课程安排、授课教师、考核方式等信息,根据自身培训需求,结合工作安排,自主选择项目进行申报。省教育厅将以结果为导向,根据申报情况对后续培训项目进行适时调整。为确保本次申报工作的合理调控,对于明确面向专业的项目不作名额限制,对于不限专业的项目由各市各校总体把控总名额、分项名额。具体要求如下:
(一)限制专业的培训项目
请各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组织教师对应各培训专业自行报名(项目详见附件1),名额不作限制。需于6月16日12:00前组织参训教师完成报名及单位审核(报名方式另行通知),各参训教师须在报到时提供参训教师信息表(附件3)。
(二)不限专业的培训项目
注意项目的自主申报和合理分配统筹协调。请各市教育局按照总名额限制60人以内(沈阳市120人)协调辖区内中职学校组织报名,单个项目不超过10人;请各高职院校按照总名额限制30人以内组织本校教师报名,单个项目不超过5人(项目详见附件2,总额限制不包括47、48)。第47项校园安全专项培训、第48项师德师风专项培训为定额培训项目,每市需派出4名相关工作负责人参训(沈阳市8人),高职院校、职业本科大学每校派1名相关工作负责人参训。各市各校需于6月16日12:00前组织参训教师完成报名及单位审核(报名方式另行通知),各参训教师须在报到时提供参训教师信息表(附件3)。各市教育局需同时提交不限专业培训项目的本市中职参训教师名单及拟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至邮箱quwanlin@neusoft.edu.cn。
二、组织实施
(一)各承训基地要按照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录取学员时综合考虑区域、院校覆盖面及报名先后顺序,严格落实制度、人员、经费、后勤等各方面保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要加强安全教育,为参训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各市各校要由专人负责报名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做好审核把关。注意公开公正,充分尊重教师自主选择,不进行分摊委派,报名的覆盖面和规模。
(三)各参训教师要严格按照培训基地要求开展相关学习,及时梳理总结经验,与本校教学工作实际相结合,推进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专业技能等培训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切实带动学校教师能力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升。
三、总结评估
各承训基地要做好培训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要素的年度分析,于2025年11月30日前,提炼各项目的典型案例,完成自评报告,按要求完成上报。对项目执行不力、擅自调整培训方案、经费使用不当、出现重大事故的基地,将取消其项目承训资格。
四、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李晓威、李振钰,024-86896319
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曲婉琳,0411-84835286,QQ群765627847
附件:1.2025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项目(限制专业)情况表
2.2025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项目(不限专业)情况表
3.参训教师信息表
4.XX市中职学校参训教师名单及拟报项目(不限专业项目)汇总表
辽宁省教育厅
2025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