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辽宁省第三批高等职业教育星级专业评估结果的通知辽教通〔2025〕391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评估实施方案》(辽教发 〔2021〕58号),我厅组织开展了辽宁省第三批高等职业教育星级专业评估工作,经各校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议、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五星级专业27个、四星级专业140个、三星级专业65个,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各有关院校要高度重视评估结果的运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评估反馈报告,全面查摆问题,补短板,锻长板,不断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将持续跟踪专业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未获星级的专业建议撤销。
辽宁省教育厅
2025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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