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6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选会的通知

辽教通〔2026〕90号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3日 文章来源: 【字体:打印本页

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我省2026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搭建用人单位和公费师范毕业生精准对接平台,确保2026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顺利到我省中小学履约任教。经研究,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举办辽宁省2026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选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6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以下简称部属师范大学)辽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以及符合教育部规定跨省就业的外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在辽宁省教育厅官网上统一发布,具体见《辽宁省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信息表》(附件1),应聘公费师范生可直接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解释说明。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面试)方式。

  (三)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选岗的形式进行,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聘公费师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再进行网上报名选岗。

  2.应聘公费师范生可在2026年4月7日9时至4月13日11时登录https://synu-regist-stu.web.moyu.biz/,实名注册账号,完善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近期红底、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确定报名岗位。每名应聘公费师范生只可以选择一个岗位,系统将动态显示每个岗位报名人数。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生推荐表(函)

  (3)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

  (4)《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5)岗位信息中所涉及的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6)已签约的公费师范生须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参加此次双选会。

  以上材料需应聘公费师范生提供PDF格式,图片要清晰、完整,按照系统要求上传。

  3.非辽宁生源公费师范生经生源地省教育厅同意后,在2026年4月7日9时至4月12日17时提供符合跨省任教情况材料,报辽宁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此次双选会。

  (四)网上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各市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对申报岗位材料进行初审,原则上24小时内初审完毕。最后一天报名的初审时间顺延至2026年4月13日17时。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2026年4月7日9时至4月13日11时改报其他岗位;2026年4月13日11时至17时,未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各市教育局要通知应聘公费师范生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审核状态。当审核状态显示为“审核通过”时,须于4月16日9时至4月18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会同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招聘信息及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考核

  1.笔试考试:定于4月19日在沈阳举行,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不设开考比例,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注重考察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基础知识,以及教师职业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均于4月20日在省教育厅官网公布,没有达到合格线不可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考核:采取试讲或说课形式,由各市教育局会同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不设开考比例,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确定后,通知应聘公费师范生。面试考核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0分为合格线,没有达到合格线不可以进入签约环节。

  3.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成总成绩。应聘公费师范生总成绩在面试所在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六)签约

  根据同一岗位内应聘公费师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为先),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应聘公费师范生自愿放弃签约的,须签署自愿放弃签约声明,用人单位可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签约。

  (七)体检与考察

  1.由各市教育局会同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在上岗前组织应聘公费师范生进行体检事宜。

  2.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由市、区(县、市)两级教育部门负责拟聘人员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

  3.由用人单位对考察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应将结论及依据告知被考察人。

  4.就业协议签订后,因考察、体检和涉罪信息查询不合格,2026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关证件,弄虚作假以及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等,视为公费师范生违约,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协议,因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各市教育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

  三、其他事项

  (一)各市要加强与机构编制、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对通过双选会成功签约及各地公开招聘的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做好岗位落实和档案接收等相关工作。对通过双选会择业未成功或未参加双选会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实行定向安置,由生源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根据国家政策妥善解决工作岗位,确保公费师范毕业生到省内中小学校任教有编有岗。

  (二)各市要加强公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及时完善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公费师范毕业生履约任教信息,做好本市就业的公费师范生跟踪管理工作,确保公费师范生严格履行任教义务。

  (三)非辽宁生源公费师范生在本次双选会结束后,拟被聘用的,应于毕业前完成跨省就业手续。

  (四)咨询服务(9:00—11:00、13:30—16:00)

  沈阳市教育局:024-22827179

  大连市教育局:0411-84603589

  鞍山市教育局:0412-2698031

  抚顺市教育局: 024-57500689

  本溪市教育局:024-42805912

  丹东市教育局:0415-2526100

  锦州市教育局:0416-2132878

  营口市教育局:0417-2998332

  辽阳市教育局:0419-3667715

  盘锦市教育局:0427-2824058

  铁岭市教育局:024-74997560

  葫芦岛市教育局:0429-3152663

  辽宁省教育厅:024-86890105

  附件:辽宁省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信息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教育厅

  2026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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