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广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5日 文章来源: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字体:打印本页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带动辐射作用,整体提升区域内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着力缩小城乡、校际差距,推动我省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总结推广各地各校的好经验好做法,省教育厅开展了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确定我省28个首批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典型案例单位(详见附件1),并梳理汇总了有关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详见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 

  附件:1.2021年辽宁省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典型案例单位名单 

        2.2021年辽宁省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清单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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