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的通知》要求,现将各市及沈抚示范区监督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辽宁省教育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邮编:110032 辽ICP备10200702号-3号
信访咨询电话:024-86853225 政务公开电话:024-86896570
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440*900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