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就《辽宁省高等学校6类科研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辽宁省高校科研平台管理工作,我们依据教育部和省内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完善了辽宁省高等学校6类科研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辽宁省教育厅科技处(邮编:110032)。来信请注明“《辽宁省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jytmaxue@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
附件:
1.辽宁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2.辽宁省高等学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3.辽宁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4.辽宁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5.辽宁省高等学校智库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6. 辽宁省高等学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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