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拟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指导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负责高等职业院校和成人高等院校专业设置的审核备案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与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工作。联系电话:86896319(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辽宁省教育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邮编:110032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信访咨询电话:024-86853225 政务公开电话:024-86896570
辽ICP备10200702号-3号
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440*900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