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组织拟订校外教育培训管理政策、准入条件、办学规范和收费监管等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审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各市校外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反应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指导和统筹全省教材规划建设和教材(教辅)管理工作,拟订完善教材建设基本制度规范,加强教材管理信息化建设等职责。联系电话:86896788(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版权所有:辽宁省教育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邮编:110032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辽ICP备10200702号-3号
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440*900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