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教育局认真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保障贫困学子安心上学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0日 文章来源:抚顺市教育局 【字体:打印本页

  清原县教育局牢固树立“教育扶贫,资助先行”理念,扎实推进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地生效,不断提升贫困学生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责任,夯实组织制度保障。认真贯彻落实“控辍保学”精神,实行县长、教育局长、乡(镇)长、村委会(社区)主任、校长、师长、家长“七长负责制”和排查报告、劝返复学、贫困帮扶、学籍管理、责任追究“五项制度”,县政府、县教育局与各乡镇、各学校分层签订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书》,全面落实控辍保学责任。

  创新机制,保障精准资助不遗漏。通过乡镇和学校“双线摸排”“双线确认”方式,精准建立贫困学生信息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逐步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对学生转出、转入等情况登记造册,加强留守儿童、贫困儿童等重点群体监控,做好易辍生和辍学生劝导、劝返工作,确保“应助尽助,不漏一人”。

  完善体系,实现资助政策“全覆盖”。健全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全覆盖”资助体系,学前教育阶段贫困儿童享受免保教费和入园资助金政策,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高中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及孤儿免住宿费政策,中职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及“雨露计划”资助政策,贫困大学生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真正做到教育扶贫精准对接、精准登记、精准确认和精准发放,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入学率达到100%。

  注重宣传,营造浓厚资助氛围。通过清原融媒平台、召开家长会、乡镇大集宣传等形式,发放宣传单6000余份、悬挂条幅70余条,向广大群众和贫困学生大力宣传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努力实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预计到年底,清原县教育局将发放各级各类教育资助金516.0632万元,资助贫困学生5898人次,为518名贫困大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564.29万元,实现了“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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