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教育局全面落实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
日前,辽宁省教育厅印发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对中小学生作业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大连市教育局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对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作出部署,提出“三立即”的要求:立即传达到全体一线教师,立即组织研读学习,立即全面做好落实。
全面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管理,是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了切实强化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的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十要求”,及时回应广大家长对学生作业管理问题的关切,大连市教育局建立了区、市联动处理机制,通过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媒体向广大家长宣传“十要求”,形成广泛的监督氛围,同时公布各地区举报电话,对相关举报认真查实,严肃处理。下一步,全市将持续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的各项措施,按照《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大连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大连市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不断规范学校管理,努力营造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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