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复检结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 <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 的通知》(教基〔2021〕9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号),强化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动态管理,进一步推动我省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根据《辽宁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辽宁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细则(2023年修订)》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复检工作。经材料审查、现场评估、专家评议,沈阳市辽中区第一高级中学等44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通过复检,本溪市第一中学、锦州市铁路高级中学二次复检通过。鞍山市第三中学等5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需二次复检,辽河油田第一高级中学延期复检。现将复检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
各地要继续发挥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同时,要对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加强激励约束、支持保障和宣传推广,有序增加学位供给,全面推动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4年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复检结果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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